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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级建造师挂靠相关问题

2016-08-04
  在一级建造师挂靠企业单位后,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,现将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事情和问题和大家简单介绍一下:
 
  1、考了一级建造后,不注册的话,来年也可以拿着职业资格证书去报名增项。
 
  2、报考时考试不够年限,证书注册不了,多年后等年限够了,但是建设部审核的时候根据的是你报考时的信息资料,所以一般情况是注册不了的。
 
  3、初始注册代办的问题,现在除了浙江省必须本人到场有特别限制外,其他的地方只要把相关证件如数交给企业单位,其余就是企业自己去办理审批了。
 
  4、一级建造师挂靠的证件的注销问题,份注销注册和注销证书两种。办理离职后,证书就处于没有注册的状态,所以注销注册就是暂停执业的意思。以后想有的时候可以在可以在进行注册。那些继续教育的事项 规定也按初始情况办理。注册证书就是彻底的注销了。办理完相关事宜后,这个证书就不存在了。
 
  5、一级建造师挂靠的解聘证明没有严格的规定,只要证明上写清楚你与该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就可以,主要是在解聘的证明上盖上所属单位的公章。
 
  6、报考的条件在人事中心审核时由于人数众多,只要是问题不是很明显,一般的都不会太严格,但是注册的时候建设部的审核就会严格,所以在报考和审核的时候报考人要事先了解过各种问题,以便顺利通过。
 
  7、一级建造师证书只要证书在自己手里,可以随时找单位注册,没有特定的时间限制。
 
  希望一级建造师挂靠的各位同仁们,工作顺利,生活幸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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